北京霍克蓄电池NP100-12规格标准技术参数
【霍克蓄电池应用领域】
霍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采用先进的胶体技术生产.融合了霍克100 多年的蓄电池研究.生产经验.在蓄电池系统可靠性.安全性和高效性方面得到全面的提升.基于应用和环保的设计理念使t&te系列电池在安装地点和安装方式上有了的灵活性.能够给系统集成商或者最终用户提供最优的解决方案.因此霍克supersafe t&te系列电池在全球范围的通信.电力.石化.冶金.金融中心.数据中心.地铁.会展以及新能源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.
霍克蓄电池产品特点:
1.铅钙六元合金板栅,涂膏成型的电极板:大容量,长寿命。
2.铅锡多元合金集流排:内阻小耐腐蚀,能经受长期浮充使用。
3.先进的agm隔膜:尽数吸收电解质,不留游离液体,顺利完成气体阴极吸收,可任意位子放置使用。
4.abs工程塑料外壳,牢固耐老化。
5.硅氟橡胶密封安全帽:安全防爆,无腐蚀气体液体泄露。
6.分析纯电解质:自放电小。
7.不需维护:电池在整个使用寿命期间无需加水补液。
8.可靠性高、使用寿命长,特殊的密封结构和阻燃外壳,在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泄漏电解液的缺陷,更不会发生火灾。
9.重量、体积比能量高,内阻小,输出功率高。
10.自放电小,20℃下每月的自放电率不大于2%。
11.满荷电出厂,无流动的电解液,运输安全。
12.使用温度范围广:标准系列电池(-30℃~50℃),高温系列(-30℃~70℃)
13.无需均衡充电,由于单体电池的内阻、容量,浮充电压一致性优良,确保了电池在使用期 间,无需均衡充电。
遵循标准
● 产品设计符合国际标准IEC 60896/21-22
● 按照1999年发布的欧洲电池商会(Eurobat)指引,本系列产品属于"长寿命"类别
● 符合Telcordia SR-4228标准
● 获得UL认证(UL标准1989)
● 根据美国《DOT 条例49》及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《包装指示806》,被批准为适于海陆空运输的非危险品
● 由获得ISO 9001:2000标准认证及ISO 14001:2004认证霍克工厂生产
应用领域
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
技术特点
● 本系列电池为霍克®专利技术制造:特殊的板栅/极板合金配方,全自动化精细加工制作工艺,使电池具有卓越的充放电性能。
● 全密封结构,无需加酸加水维护。不漏酸,无酸雾排出,对设备和环境无腐蚀、无污染。
● 深循环放电性能好,深度放电循环次数为普通铅酸动力电池的3倍以上。
● 深度放电后恢复性能优越,可接受大电流(0.2C10)充电,缩短充电时间。
● 适应环境温度范围宽,可在极端高温或低温的环境下正常使用。
● 本系列霍克电池完全通过国际标准的严格检测,包括电检测和机械强度检测。机械强度检测符合《FordTM移动式机械振动测试标准》和《IEC61373冲击与振动测试标准》。
《FordTM移动式机械振动测试标准》
测试方向 | 移动频率(Hz) | 加速度(g) | 持续时间(min) |
垂直(Z轴) | 10-12 | 3 | 40 |
水平(X轴) | 15-30 | 3 | 40 |
纵向(Y轴) | 10-17 | 3 | 40 |
《IEC 61373冲击与振动测试标准》
● 功能性随机振动测试 IEC61373,第8节 10分钟三维方向振动,频率 5-150Hz,0.046-0.1g重力加速度;
● 长时间随机振动测试 IEC61373,第9节 5小时三维方向振动,频率5-150Hz,0.36-0.8g重力加速度;
● 冲击测试 IEC61373,第10节 30毫秒三维方向冲击,冲击强度 3.06-5.1g重力加速度。
动力电池使用请注意以下几点:
● 移动使用时,应于电池周围加防震垫以保护电池;
● 长期浅度放电使用时,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深度放电(0.1C10安培,放电8小时以上);
● 深度放电(60%以上)使用后,应立即充电,以避免电池电极板的硫酸盐化;
● 每次充电应充满后再使用,不可欠充;
● 请选择合适的充电机进行充电,不得过压、过流充电!
● 新、旧电池不得混合使用!
● 使用时电池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隙,予以散热!
正确充电----延长使用寿命、缩短充电时间
1. 充电方法是正确与有效使用可充电电池的关键因素。对于移动式机械充电器的正确设计和使用,直接关系到电池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。
推荐使用 IUU三步充电法:即第一步恒流充电后,跟着二步不同电压的恒压充电,直至充电电流降到0.006C10(A)以下保持不变时,视为已充满电。环境温度25℃时,电流和电压的设置如下图所示:
2. 应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,对电池充电电压进行补偿调节。
快速吸收充电电压温度补偿:25℃时,14.6V,电压温度补偿为-30mv/℃;
浮充充电电压温度补偿: 25℃时,13.62V,电压温度补偿为-18mv/℃。
3. 电池使用后应立即对其充电。已深度放电的电池的搁置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,否则电池极板容易硫酸盐化,造成不可逆的损坏。